房產專家「安新建經」北市區張桃生經理(右)。 圖/張桃生提供
現在新建案車位已是基本標配,小桃是位首購族,看上距離老家不遠重劃區內的新建案,環境、格局各項條件及生活機能都符合自己的需求,唯獨「車位」選擇上不是那麼順利,因為好的位置都被先前買房的住戶挑走了,剩下的位置落在邊邊角角,很!難!停!位置好的車位就剩下無障礙車位,雖然銷售人員告訴小桃,不是身心障礙者也可以買無障礙車位,但小桃沒有相關經驗也擔心後續使用上會有問題,感覺還是不放心,畢竟自己沒有身障的身份,到底可不可以買無障礙車位?
這個問題阿明請到在業界耕耘20多年的房產專家[安新建經]北市區張桃生經理,為各位詳細揭開關於社區內「無殘障車位」的神秘面紗!
▌問題解答:可以,沒問題,沒毛病!
▌身心障礙車位vs.無障礙車位有差嗎?
這邊可以用公用設施跟私人設施來區分
『身心障礙車位』=公用設施
普遍大家熟知的『身心障礙車位』是一般道路兩側停車格,或是公有停車場裡面的才是殘障車位。要停在停公有『身心障礙車位』就必須領有身障證明,並且需把身障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放置擋風玻璃前方,以供人員查核檢驗,若未放置或有缺少,會依照違規停車開罰處分。
『無障礙車位』=私人設施
在社區大樓內不叫身心障礙車位,稱為無障礙停車位, 『無障礙停車位』的核心概念是提供讓兒童、孕婦、老人、身心障礙者及暫時性受傷者可方便使用,其實沒有限制為身心障礙者專用喔!
▌相關法規
關於無障礙車位的設立條件跟使用辦法,張桃生經理提供從以下兩個規定來尋找源頭:
1・設立辦法
依據《建築技術規則》第167-6條,建築物設有停車空間者,無障礙停車位數量要達一定比例,如:50個停車位以下不得少於1個無障礙停車位;如果建築物的法定停車位總數在51輛以上,則要根據規定計算無障礙停車位的數量:
1.單一類別建築物:建築物的使用用途是某一特定類別,就按該類別的基準計算。
2.二類別建築物:如果建築物的使用用途是兩種不同類別,則分別按照各自類別的基準計算。
*但如果其一或兩者之一的法定停車位數量少於50輛,則可依法定停車位較多的那類計算;如果二類別的法定停車位數量相同,就按照建築物法定停車位總數量中其一來基準計算。
2・使用方式
另外在使用上,就會根據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》第9條「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,除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外,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,以供查核檢驗。」
並且,不要耍小聰明的投機向有身障證明的朋友借來使用,因為同樣在管理辦法第13條中提到:「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。」假如被抓到確定違規借用屬實的話,不僅原本的專用停車證會被註銷外,三年內也『不可以』再申請核發。
▌無障礙車位買賣限制?
關於停車位買賣,首要關鍵就是要『確認產權』。
停車位依照產權登記的狀態分成:「法定停車位」、「增設停車位」、「獎勵(增設)停車位」3種。
目前社區大樓規劃的無障礙車位大多屬於「法定停車位」,也就是建商按照法規,依照建築物停車位比例所設立的車位。
而「法定車位」在產權登記上會被歸類為公共設施,以共有部分登記房屋權狀上,是「有產權沒有獨立權狀」的車位,就變成後續買賣要跟著你的主建物一起賣,就算要單獨轉移也只能賣給同區社區「內」的所有權人。
根據上面的內容可以得知~如果建案的無障礙車位是依法設置的法定停車位,那麼就跟一般法定車位沒差別,並沒有限制選配銷售之對象,所以售屋業者在銷售的時候是任何人都可以買的。
科普一下:法定停車位就是依法設置的停車位
如果是在1991年9月18日以前取的的建照,有些建案會把法定車位以主建物方式登記,就沒有限制只能賣給同社區住戶喔!
再次叮嚀大家,購屋時如果會買入無障礙車位,務必『確認產權』(已經出現第三次了!因為很重要)獨立產權的無障礙車位相對法定車位來說,不管是在使用或者是未來要買賣移轉都較方便且無爭議!
感謝[安新建經]北市區張桃生經理詳細的說明,經過知識分享,大家都清楚了解這個觀念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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