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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懷昇X賣厝阿明X安新熊波比:把房子送給孩子 聰明做好稅務規

不動產獨立品牌聯盟馬懷昇執行長(右)。 圖/馬懷昇提供

 

在迅速變遷的不動產市場中,年輕人要能有屬於自己的房子大多都有家長們幫忙,然而天下父母心,在有些經濟狀況較不錯的家庭,爸媽早有先見之明的置產,當子女到達一定年紀時將房子移交給孩子,但是在移轉的過程就會面臨到稅務的問題。

自房地合一2.0上路後,依其贈與淨額級距,所需繳納之贈與稅的稅率為10%~20%,不動產的價值動輒數百萬到數千萬,在稅率調整的情況下,直接贈與的稅額將會是一筆不小的支出,因此如何能在國家提供的稅制基準下,透過良好的稅務規劃讓民眾繳納合理的稅賦,當個誠實納稅的好國民呢?

本文賣厝阿明邀請來[不動產獨立品牌聯盟]馬懷昇執行長來為大家的財務做個聰明的規畫建議。

 

馬懷昇執行長詳細解說:

如果想將已持有的房子留給孩子,可以用兩種方式,一種是贈與,另一種則是買賣,當直接做贈與產生出來的稅額跟買賣交易產生的稅額,大部分的稅率比較為贈與稅>房產交易所得稅,故大多房產交易所得稅仍然是負擔最低的稅率,再來才是贈與稅。

 

方法一:妥善運用每年移轉244萬免稅贈與額度

法定的贈與免稅額是244萬,且按年計算,也就是說每年贈與人(給錢者)只要在免稅額度的範圍內,移轉財產給受贈人(收錢者)就可享免贈與稅。但要注意244萬元贈與免稅額的計算,是以「贈與人」角度去計算贈與出去的總金額,簡單來說,給錢的人在一整年度所有贈與出去的額度在244萬內做計算。馬執行長舉例說明:小馬生有1位兒子,小馬跟太太在2023年分別贈與244萬到孩子名下,該年度兒子共收到488萬,這種情況是符合免稅額度內,2024年小馬跟太太再生1名女兒,這一年小馬贈與給兒子244萬,太太則贈與給女兒244萬,這樣也有符合在贈與的免稅額度內;但,若小馬跟太太分別都贈與給兩位孩子各244萬,兒子跟女兒都各收到488萬,這種情況小馬跟太太都超出了當年度的贈與額度唷!

執行長補充:財政部加碼嫁妝限額免稅,若父母各自在子女結婚的贈與(結婚日前後6個月以內)可以加碼100萬元以下財務,可免予課徵贈與稅。

而使用免稅額度贈與方式最大的缺點是,如果移轉的物件總價太高,例如:房屋總價為8800萬,要完全移轉就得用36年的時間完成,這段期間會有的未知數太多,難保法令修改或大環境都有可能會有改變,並且計算土地增值稅和每次移轉財產的手續費計算下來,能省下來的錢就會變少了。因此,建議民眾還是要以自身實際的情況去了解清楚,才能做出最佳的規劃。

阿明也提醒民眾,雖然法律有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視同贈與,但子女能夠提出本身財力證明足以負擔買賣,而且所支付的價款不是由父母貸與所得,或父母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的話,就可以例外。

 

方法二:使用自住增值稅率課徵(注意!如果銀行需要保證人,父母不可為之)

如果子女自身工作狀況與財力條件良好,不包含父母贈與的部分,那就可以直接向銀行貸款,再來跟父母買房子,只要是有設立戶籍在內,且沒有出租、營業使用的狀況,就可適用自住增值稅率10%來降低增值稅額,那麼透過買賣方式被課徵的就是財產交易所得稅,財產交易所得稅相較直接贈與給小孩所課徵的贈與稅較少,這也是一種合理繳稅的聰明規劃唷!

最後馬懷昇執行長也提醒民眾,將房產轉移給孩子後,孩子若在短期將房產售出,會被視為投資客賣房需繳重稅喔!若是出售105年以後取得的不動產,就要依照出售的市價(減去)原始取得成本及費用去計算出房產交易所得,再按照房地合一2.0稅制以持有年限課徵15~45%的房地合一稅;若出售的不動產是由贈與取得的,交易成本就是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的總額,因此若要藉由贈與移轉物件,另一方面也要考量未來房產出售時會需要負擔的稅負。

非常感謝[不動產獨立品牌聯盟]馬懷昇執行長的知識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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