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庭一棟住不夠,
買下隔壁打通來使用!
看起來好大好廣好舒服
但是攸關到房屋稅的房屋戶數
要如何認定呢⁉️
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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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住的房子已經20年了!
小時候住覺得剛剛好很溫暖~
不過長大後(體積變大後)就開始覺得有點壅擠😆
恰巧看到隔壁鄰居要出售房屋,所以打算買下隔壁打通繼續住🛠
這樣就不用搬家也能把空間變更大!
但是,打通後的話戶數要怎麼認定呢?
是可以申請合併的嗎?還是只能算兩戶?
由於有關往後房屋稅的繳納
想知道打通後的房屋,可以申請合併使用嗎?
那就繼續看下去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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🅰️正解:
地政機關登記建號或戶政機關會以門牌認定戶數的標準,因此,與鄰房屋打通合併使用後要記得去向地政主管機關辦理建物合併,並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併編,門牌併編後即可以一戶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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